政府提法案禁电子烟
2019年2月13日
食物及卫生局今日向立法会提交《2019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建议禁止进口、制造、销售、分发、宣传电子烟等另类吸烟产品,法案周五刊宪,下周在立法会首读。
食物及卫生局副秘书长阮慧贤在记者会上表示,修例以保障市民健康为首要考虑。
修例后,另类吸烟产品在销售方面有别于传统烟,目前传统烟规定不可售予18岁以下人士,也不可在销售机出售,并须附有健康忠告;但另类吸烟产品则会全面禁售,除非按《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注册为药剂制品。
进口方面,传统烟需要申请牌照和许可证,旅客超出免税额需支付关税;但另类吸烟产品日后将禁止进口,过境物品、航空转运货物、过境人士可获豁免;出口则不会禁止。
管有方面,单纯管有另类吸烟产品并不违法,但如为了制造、售卖或分发则属违法。
违例者最高可判罚款五万元和监禁六个月。
阮慧贤表示,法案如获立法会通过,可望在刊宪当日起六个月后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