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保障香港司法独立

2019年1月28日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基本法》保障香港司法独立,根据世界经济论坛发表的全球竞争力报告,香港的司法独立过去几年一直在亚洲稳居首位。

 

郑若骅今日出席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后会见传媒,回应美国传统基金会最近就香港司法制度发表的意见。

 

她表示,《基本法》不但从法制上、也从法院结构保障香港司法独立。回归后,香港无需到枢密院寻求最终审判,终审权归香港所有,由终审法院行使。

 

她说,《基本法》第158条列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基本法》有最终释法权,但香港的法院有权就香港自治范围内涉及《基本法》的条款作出解释,故此对《基本法》也有解释权。

 

她指出,人大释法只是解释法律,终审庭会按事实理据和法律裁决案件。她认为这项释法安排自1997年起一直行之有效。

 

她又引述世界银行发表的世界管治指标指,在1996年,香港在法治的分数为69.9%,到2017年分数上升至93.8%,显示香港回归后,法治排名稳步向上。


回到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