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资助仲裁守则谘询公众
2018年8月30日
律政司今日就制定第三者资助仲裁和调解的实务守则谘询公众,为期两个月,搜集公众意见。谘询期至10月30日。
律政司表示,当局建议制定实务守则,列出在一般情况下,根据仲裁条例和调解条例,期望出资的第三者在香港进行与第三者资助仲裁和调解相关活动时,须遵从的常规和标准。
有关第三者资助仲裁和调解的条文是根据《2017年仲裁及调解法例(第三者资助)(修订)条例》制定。
修订条例规定,当局会委任获授权机构,并由获授权机构发出实务守则。律政司司长今年5月获委任为获授权机构。
在发出实务守则前,获授权机构须就内容谘询公众。修订条例于实务守则发出后实施。
周永健、彭耀鸿、杜淦堃于8月24日获委任为谘询机构成员,负责监察和检讨第三者仲裁和调解条文运作,包括实务守则的实施情况。
公众意见可邮寄至香港中环下亚厘毕道18号律政中心东座五楼,或以电邮提交至律政司法律政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