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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锦梁留港处理版权条例草案

2015年12月11日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取消后日到肯尼亚出席世界贸易组织第十次部长级会议的行程,留港处理《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事宜。

 

苏锦梁今日出席活动后向传媒表示,有需要就近日多项有关条例草案的内容作出澄清。由于草案复杂,需与不同持份者解释草案内容和对香港经济的影响。

 

他指,现时的《版权条例》落后十多年,香港作为知识型经济,必须要有与时并进的《版权条例》。他今日向香港工业总会和香港总商会的代表解释草案,对方均赞成尽快完成相关立法过程,让香港具备符合国际标准的版权条例,吸引更多知识产权贸易活动在港进行。

 

苏锦梁又指,政府自2006年起进行多次谘询,与不同持份者交换意见,草案已顾及各方意见,平衡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