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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版权条例 紧贴国际标准

2015年12月07日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表示,现时的版权条例已落后十几年,有需要作出修订,紧贴国际标准,认为已平衡各持份者的权益,对香港整体有好处。

 

苏锦梁今日参观竞争事务委员会后见传媒,指《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增加六项豁免,包括戏仿、讽刺、模仿、营造滑稽、评论时事和引用,已吸纳公众意见,开放更多创作空间,连同现有的60项豁免,相信能够保障使用者合理的使用权和创作权。

 

他重申,新修订条例扩阔了版权使用者的自由度,希望大众以理性态度对待。

 

他又指,修例并非将侵犯版权控罪由民事案件变刑事案件,现时大量侵权的行为已属刑事罪行,修例后亦不会变,政府会继续解释对条例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