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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检测和认证措施详情公布

2015年04月13日

政府今日公布粤港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的检测和认证措施详情,首次把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开放的范围,放宽至在广东省加工或生产的产品测试,为日后进一步开放立下先例。

 

《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是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签署。

 

协议允许香港检测机构与内地指定机构合作,承担在香港设计定型、在广东省加工或生产的「音视频设备类」产品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任务,以及在自愿性认证领域,对香港或内地生产或加工的产品进行检测。

 

另外,就「商业存在」的服务模式方面,协议在广东省市场准入要求方面普遍给予香港检测和认证业界与内地企业同等待遇。

 

香港检测机构须就相关检测项目取得香港认可处认可,并符合个别自愿性认证计划的相关要求,获认可后须与内地认证机构合作提供相关检测服务。

 

实施详情可浏览香港认可处香港检测和认证局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