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选举指引谘询展开

2019年6月11日

2019年区议会一般选举11月24日举行,选举管理委员会公布选举活动建议指引,即日起谘询公众,至7月10日止。

 

选管会主席冯骅今日在记者会上说,每逢区议会选举,选管会事前都会检讨和更新选举活动指引,以反映相关选举法例修订,并详细说明指引中的部分章节,使之更易理解。新指引适用于一般选举和补选。

 

建议指引要求选民在申请更改主要住址时,须提供住址证明,而申请限期已提前一个月,在区议会选举年是6月2日,非区议会选举年则为4月2日,以预留足够时间让选举事务处查核。

 

建议指引并更新发布选举广告应注意事项,例如在发布直接或间接呼吁选民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选人或某组织的候选人的物料时,若该物料令选民识别出所指的候选人,相关人士须遵守替候选人招致选举开支的法例要求。

 

冯骅提醒选民,选举事务处会继续执行查核措施,已向约八万名选民发出查讯信件,收到信件的选民须于7月2日或之前回覆,以保留其选民登记。

 

市民可将意见邮寄至湾仔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十楼选管会秘书处、传真至2511 1682,或以电邮方式递交。选管会本月25日晚上七时在鰂鱼涌社区会堂举行谘询大会,欢迎市民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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