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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司长陈茂波
香港自开埠以来,奉行简单、低税制,并按收入的地域来源征税(即源自海外的收入,即使进到香港公司的账内,也不须缴纳香港的利得税)。香港的税收以直接税收为主,间接税很少(只就汽车、烟草、部分酒类、燃油和少数其他项目抽税)。目前世界上许多先进国家采纳有广泛纳税人基础的税收,例如商品服务税,香港都没有实施。按地域来源征税的原则,同样适用在以个人为纳税主体的薪俸税上,而且没有资本增值税、股息税......等,加上资金、人才和资讯在香港自由流动,以及我们只签订了为数不多的双边或多边税务协议,因此对来自五湖四海的人士,香港是一个创富和累积财富的上佳地方。香港现时的税制设计,有其历史原因,帮助香港繁荣兴盛了几十载,也造就了不少本地企业的快速壮大。
过去几年,香港的税制优势正逐步起了变化,国际上的压力亦愈来愈大。
首先,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欧盟的大力推动下,世界各国均须加强税制的透明度、符合一套由他们订立的准则,并同时提升和其他国家他/地区交换纳税人资料的机制,否则会被列入黑名单,受到制裁。这些要求一方面是为了防止跨国企业利用不同国家/地区的税制转移利润,导致其本国的税基受到侵蚀,亦是要打击漏税、逃税,利用不同国家/地区的税制差异减少纳税、洗黑钱和切断恐怖活动的经费来源等。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必须跟从这些国际趋势。政府现正密锣紧鼓的做好应对工作,我希望立法会、商界和金融机构支持和配合我们。展望未来,国际上的标准和要求将会越来越多,我们除了必须做好准备外,还应主动前瞻,思考如何保持我们的优势。
第二,不少地区和国家,都以税务和其他优惠针对性地吸引投资者,以推动一些心仪产业的发展。单凭简单低税制,不管任何行业、不管企业规模大小,都一视同仁、自由竞争的理念和制度,渐见不足。政府近年虽已提出一些税务措施,例如吸引更多基金来港注册、更多企业到港成立财资中心,以至飞机租赁和融资服务公司来港发展等;但国际要求不断转变,有关措施是否经得起考验、不会被视为「伤害性税务措施」?引入税务优惠措施的步伐是否可以再加大加快?尤其在创新、科技应用和新产业的发展方面,由于种种原因香港起步慢了,在急起直追的今天,税务政策方面可以如何给力?
上星期,政府成立了我在今年财政预算案中建议设立的创新、科技及再工业化委员会,由我担任主席,以较高层次及跨局的方式,统筹香港的创科发展,以及再工业化的进程。委员会成员来自创科界、学术界、投资界和工业界,并将于下月举行首次会议。税务政策组亦会就相关议题,提供技术支援。
早前,我跟同事和来自会计界和工商界的朋友分别见面,进行「脑震荡」。我衷心感谢出席的各位专家就税务政策组的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大家均认同税务政策组的三个工作目标:就是确保香港的税制与国际接轨丶善用税务政策促进香港的经济和产业发展,以及研究扩阔税基和增加收入。其中首两项更是税务工作组现阶段的重点工作。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已展开税务政策组的工作。我期望日后和各界持份者会有更多互动交流。我相信凭借政府的决心、商界的创意、社会的支持,我们絶对有能力优化香港的税制,迎接未来的挑战和机遇。
(以上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4月23日在网志发表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