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e
教育局
教育统筹委员会去年11月向教育局提交《促进及维护教师专业操守现行机制检讨报告》,当中就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的功能和运作提出具体建议。就近日的有关评论,教育局特此阐述,让各界人士能更清晰理解各项建议。
教统会顺应社会转变 透过广泛谘询检讨教师专业操守机制
操守议会于1994年成立,源于《教育统筹委员会第五号报告书》的建议。过去20多年,社会和教育专业不断发展,而类似的专业团体亦更加重视本身的公信力,教统会顺应需要,于2013年成立了工作小组,负责检视现行架构及机制。工作小组在过程中曾多次与操守议会成员会面,并广泛谘询教育界及家长代表,就教师操守的议题交换意见,在平衡各持份者的不同意见后完成有关报告。
操守议会由业界主导 角色维持不变
根据报告建议,操守议会的职能并没有改变,不存在削权的问题。至于操守议会的组成,仍然是以业界为主导。根据建议,议会的议席将维持28席,当中教育局代表占一名,没有改变;「业外人士」由两名微增至三名;其余议席均非由教育局委任,而是透过提名或选举方法产生,包括新增的家长代表,他们作为学校的重要持份者,亦只占三席,而教师及教育团体组别代表共占21席,仍属议会的大多数。由此可见,个别评论指操守议会将变成「非专业管专业」及教育团体席位大幅减少并非事实。
增加持份者参与 提高议会公信力
教统会的工作小组在提出优化操守议会组成的建议前参考了很多外国及本地专业团体的实况,当中最重要的原则,是维持专业主导之余,适当地增加相关持份者及业外人士的参与,以增加议会的公信力。
根据教统会报告的资料,操守议会以往作为参考的苏格兰教师公会,其现时的37名成员中,只有19名为教师,其余18名分别是大学、雇主组织、教会、家长组织的代表及业外人士。至于该公会处理纪律聆讯的小组,也是由两名教师及一名业外人士出任,而三位人士皆非公会成员。至于美国、加拿大和澳洲等地,其教师专业团体的组成普遍亦包括一定数目的其他持份者及业外人士。由此可见,在教师专业团体适当地加入相关持份者及业外人士是国际趋势,操守议会亦应与时并进。
设独立聆讯小组 提高工作效率 增客观性及公信力
操守议会现时的个案处理程序十分繁复,令至处理个案耗时冗长。教统会报告建议精简程序,减少累积个案的数字。在新架构下,议会成员将专注负责个案的调查工作,而聆讯则由一个独立小组负责审理,包括资深教师及业外人士,这个组合可更客观、公平和公正地审理涉及教育人员专业操守的投诉个案,从而向社会展示更高的公信力。聆讯依然是议会新个案处理程序的重要一环,并非如个别团体所言,将聆讯程序抽离议会。
再者,综观海外及本地专业的监管团体,同样地加入了监管团体以外的资深业内及业外人士,担任纪律聆讯的成员。以本地的专业团体香港律师会为例,同样由三位不属于该会理事的人士负责纪律聆讯工作,包括两名律师及一名业外人士。这做法不单可以避免相关人士的利益冲突,亦可免除「自己人查自己人」的质疑。
业界对教学专业议会的具体细节未有共识
成立「教学专业议会」对教育界影响深远,业界对其角色、功能、组成方法、会费及运作模式等具体细节一直未有共识。教育局会继续检视教育界的情况,再作考虑。
(以上是教育局1月7日在该局网页发表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