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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 机不可失

2015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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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

过去一年,与政改有关的事件成为社会焦点:我们在去年5月初完成了首轮政改谘询;行政长官于去年7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启动政改「五步曲」的第一步。在考虑特区政府的报告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去年8月31日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决定由2017年开始,行政长官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完成「五步曲」的第二步。其后,香港发生了为期79日的非法占领行动,社会秩序和市民大众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到去年12月中才大致回复正常。转眼间,我们已踏入2015年,我刚在昨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发表了声明,正式展开第二轮政改谘询工作,就行政长官普选办法谘询公众,为稍后按「五步曲」的第三步向立法会提交政改方案作准备。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后,立法会「饭盒会」的23位泛民主派议员声言杯葛第二轮政改谘询,并会否决政府将会提出的任何方案。加上另外四位立场更激进的泛民主派议员,要通过政改方案的机会十分渺茫。有人会问:既然是徒劳无功,政府是否还有必要推出第二轮政改谘询?

 

尽管形势不乐观,政府绝不会放弃争取市民及立法会支持通过政改方案,仍然会抱着「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态度,坚持到底。因为我们深信依法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绝对有利香港,亦是一个不容错失的机会。

 

首先,普选行政长官是中央、特区政府和市民的共同愿望。在首轮公众谘询中,我们已清楚听到市民的期盼。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只要我们愿意把政制发展的讨论,回归到《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规定,要达到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这个目标只是一步之遥。此外,在《决定》的框架内,透过探讨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程序的具体细节,我们相信可设计出一套公平、公正、具透明度和竞争性的普选安排,让五百万合资格选民可以行使《基本法》所赋予的投票权,「一人一票」直接选出他们支持的行政长官。

 

虽然普选不是可以解决社会所有问题,但对一个地方的民主发展和管治有深远的影响。若果我们能抓紧机会,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这将会是特区政治制度和民主发展历史性的飞跃进步,也会是满足社会大众的诉求的一大举措。解决困扰香港多年的重大政治问题之后,社会整体便能更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错失这个机会的话,不单是政制发展受挫,原地踏步,更可预见社会上的政治争拗会不断加剧,无论谁人出任行政长官,政府管治都会同样困难,社会整体将会受到更多折腾。

 

有人担心,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而落实的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将是终极方案,往后再没有改善空间。但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去年9月1日在关于特区政制发展简介会上所说,《基本法》第45条第二款中,关于制定行政长官产生办法要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这基本原则没有改,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规定的政改「五步曲」程序也都还存在。因此,2017年的普选方案不是终局方案。只要我们能成功踏出普选这一步,普选制度便会在香港植根,而制度下的细节便可因应社会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完善。

 

关心政制发展的朋友,着眼的除了普选行政长官外,还有普选立法会。从进一步推进民主的角度来看,社会更应努力争取2017年如期依法落实行政长官普选。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落实行政长官普选是实行所有立法会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先决条件。若然否决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方案,立法会全体议员将无法于2020年由普选产生;换言之,普选行政长官会被推迟到最早在2022年才有可能实行,而立法会议员由普选产生更会推迟到2022年以后才有可能实行。我相信这是大家都不愿意见到的。

 

对500万合资格选民来说,摆在眼前的选择是明显不过的。宪制程序的「五步曲」已经走了两步,下一步是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出行政长官普选的具体方案,争取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若方案获通过,大家就可以在2017年「一人一票」直接选出下一任的行政长官,2020年亦可能可以实行立法会由普选产生;若方案遭否决,根据《决定》,2017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须继续沿用2012年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而何时才可以重新启动社会讨论,从而可以落实行政长官及立法会普选,更没有人可以说得准了。

 

最后,我想指出政治制度的改变和民生是息息相关的。在普选制度下,每一名行政长官候选人必须面向全港700万市民,解释其政纲和施政理念,务求施政更贴近民情民意,争取市民的支持。早日落实普选行政长官,将会为特区政府的经济及民生等政策,带来一股新的动力。

 

政改谘询专责小组已展开第二轮公众谘询的工作,在《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框架内,就普选行政长官的一些具体议题展开讨论。有议员、政党和团体声言会在第二轮谘询时发起另一轮「不合作运动」,甚至进行一些激烈冲击行为。特区政府尊重市民表达意见的权利及自由,但对任何违法行为绝不姑息。两个多月的非法占领行动已对本港的法治带来一定程度的冲击,亦破坏社会秩序。我相信大家都非常珍惜法治这个香港赖以成功的核心价值,并认同不应以偏激或违法的手段去争取民主。

 

各位市民,我和大部份香港人一样,还没有机会可以用手上的一票,选出行政长官。2017年将会是我们首次有机会行使《基本法》所赋予的投票权,「一人一票」选出下一任行政长官。大家可以做的,除了积极就谘询文件的内容发表意见外,就是向你的民意代表表达意愿。我希望各党各派的议员,最终负责任地会按照香港巿民的主流意愿投下决定香港政制未来的一票。

 

普选一经落实,就不会走回头路;选举制度只会继续优化、民主发展只会继续向前迈进。未来几个月将会是政改的关键时刻,让我们建基于法律,从现实出发,向普选目标迈进。

 

就让我们在2015年,完成政改「五步曲」。「2017,机不可失」。这是我的新年愿望。

 

(以上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1月8日在报章发表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