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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未来:关键时刻聚焦供应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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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

多年累积下来的结构性房屋问题表现于:房屋供求严重失衡;楼价租金高企,脱离经济基调和一般市民的负担能力;劏房蔓延及公屋轮候人数不断增加,尤其是年青人申请数目。解决问题需要时间,社会矛盾需要疏导。
 
解决房屋问题为本届政府民生施政的重点,冀能重建房屋阶梯,协助基层「上楼」、中产「置居」,促进社会向上流动,并稳定楼市。
 
政府已推出两轮「需求管理」措施(所谓「辣招」)以遏抑楼市过度亢奋,虽有一定成效,却不能治本。归根究底,问题的核心在于供求严重失衡,若供应依然滞后,除非外围经济环境剧变,否则累积的用家需求仍会推高楼价租金,恶性循环会延续下去。
 
政府刚公布《长远房屋策略2014》,采纳了长远房屋策略督导委员会的主要建议,主张改变政策思维,以供应为主导,愿景是为市民提供「适切而可负担的居所」,以公营房屋占新增供应之多数(公私营为六四之比),并按最新总需求估算提出未来十年(2015-16年至2024-25年)新增四十八万个单位的建屋目标。
 
长远房屋策略分三大主綫:(一)加建出租公屋、善用公屋资源;(二)复建资助出售单位(包括居屋),丰富其形式,适当地利用私人机构力量,并促进市场流转,增加「置居」机会;(三)稳定私人楼市,在销售和租务上促进良好做法。
 
然而,提出目标宏图较易,落实目标涉及多个挑战,不容低估,包括:土地供应、规划配套需时;社会上有人对大规模土地开发(如新界东北)和更改土地用途,充满疑虑以至抗拒;在市区增建公屋,动辄被否定为「插针起楼」、破坏环境;地区上对房屋发展(特别是公屋发展)带来人口密度和交通负荷增加而有保留;以及建造业人手不足和承受力有限等。
 
建屋宏图緃有合理目标、符合社会公益,但若克服不了这些困难和阻力,必会事倍功半,举步维艰。深层的结构性房屋问题,没有什么「即食」灵丹,也没有「不痛」而获的出路,所谓“no pain, no gain”。供应未能大幅增加前,更有必要做好有限公屋资源的合理和公平分配。
 
有人说:我们根本不需要建这么多新房屋,目前有不少房屋被空置囤积,只要打击空置、征收空置税便能解决问题。实情当然并非如此,按差饷物业估价署的最新数字,2013年的私楼空置率只为4.1%,为1997年来低位。若空置超多,则租金在经济供求定律下根本上不去!
 
不少人问: 既然政府肯为应对楼市炽热而引入「辣招」,为何不能以同样逻辑打击租金高企? 困难是,租金管制,无论是全面还是限于某类型单位,都会导致业主减少放出租盘及提高叫租,在租盘市场供求紧张的情况下,实际供应减少而租金水平上升,到头来会变成好心做坏事,帮不了广大的租客 (注)。至于由政府提供租金津贴,在供求严重失衡下,也会诱使业主加租,租金津贴反变成政府输送利益予业主。
 
市区劏房蔓延,遂有团体建议找地建「过渡性房屋」。若能找到土地兴建这类房屋,倒不如直接兴建公屋?有建议用一些短期空置的待重建楼宇提供过渡性房屋,但现实上究竟能挤出多少个这种弃置单位呢?按拆迁经验,住户一般住至最近限期才搬出,故此可用的空置期其实不会长。
 
有人甚至主张取缔所有劏房,此乃不切实际,现时的劏房户可迁至哪里?除非尽快大量兴建公屋,于是问题的核心又回归到增加供应。政府会加强执法,取缔工业楼宇的非法劏房,并改善住宅楼宇劏房的安全,以合乎屋宇条例。
 
或有人会质疑:这不能做,那也因杯水车薪不去做,政府是不是单一思维,不肯去探求其他解决房屋问题的方法? 绝对不是。政府当然有责任聆听各方意见、考虑所有可行方法,不过,关键词是「可行」。任何措施,若不能对症下药,或弊大于利,甚或未见其利先蒙其害、令问题恶化,则负责任的政府又怎能只顾一点、不及其余,凭感觉行事呢?
 
当下乃关键时刻。我们得承认问题及其复杂性,尤其是土地开发及改划上遇到的困难和阻力。若缺乏社会共识和意志去克服各类短期行为和小众利益,一遇反对即叫停,则难以迈开大步从根本处解决供应问题。走不出困局,就改变不了命运,那么青年人的「房屋未来」又从何谈起呢?
 
长远房屋策略定下大方向、大框架。它是起点,不是终结。往后,政府会沿此推动房屋政策的改革,提出进一步的具体构思。
 
注:运输及房屋局就租务管制议题的研究结果和观察,详见立法会CB(1)1709/13-14(01)号文件。
 
 (以上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12月18日在报章发表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