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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茂波网志:瞻前顾旧

2014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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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局长陈茂波

最近,大家打开「面书」可能会见到朋友参观PMQ元创方的照片;数月前,美荷楼青年旅舍揭幕,亦勾起不少市民的回忆。倘若走到街上访问任何一位市民:「我们保育历史建筑好吗?」我相信答案必然会是「好」。

 

我们和市民大众一样,希望尽力保育我们的历史建筑。但在实际工作上遇到不少难题,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商议抉择。

 

先说近年一些人提及的「点」、「线」、「面」的保育概念。把一整个具文物价值的地区(例如大澳棚屋区或某个具特色的旧区)全面保留下来,相信不少人都会说好。但香港地少人多,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可以供发展的空间其实十分有限。虽然政府已致力在急速的城市发展中尽量保育我们的历史建筑,亦尝试在可行的情况下(例如透过保育中环这类项目)去进行较大范围的保育工作,倘若要进一步全面推行「点」、「线」、「面」的保育概念,我们应如何落实执行呢?

 

不同的持份者对保育的定义和新旧共融的理解和期望都有所不同。我们是否要规定整个地区内的所有建筑物都不得拆卸和重建发展,还是能容许部分发展呢?如果区内某建筑物的设计与周边环境不协调,我们又应否强制业主把它拆卸或改建呢?而当中牵涉的损失和成本又应该由谁负担呢?

 

即使我们聚焦在个别历史建筑的保育,也有不同的意见。有一些历史建筑的业主跟我们说,他们支持保育,但作为历史建筑的业主和使用者,却有另一番体会和考虑。例如:很多历史建筑没有电梯、基本的卫生设备(如洗手间)简陋、假日有不少游人在其建筑物外参观拍照、维修费用高昂而且工程需时较长等。这些是他们每日要面对的切身问题。

 

有人建议政府购入历史建筑,或补偿私人业主因被要求保育而蒙受的损失。这样做确能在保育我们珍贵的历史建筑的同时,亦尊重私有产权。但现实是我们有超过1,000幢由私人拥有的古迹和历史建筑,当中不少价值不菲。以何东花园为例,要保育估计便得花上数以十亿元计的补偿。难免有人质疑这么庞大的公共资源该用在保育历史建筑还是其他例如扶贫安老等的民生用途呢?市民大众究竟愿意为保育历史建筑付出多少呢?此外,即使社会愿意拿一笔钱出来将某个历史建筑买下来,或作为不全面发展的补偿,倘若业主不肯卖,又或收了补偿后仍不将相关历史建筑对外开放,我们又可以怎样?我们是否应该用公权力将它征回来呢?代价又是否象征式呢?如果这样做,跟香港一向尊重和保障私人产权这原则是否有冲突呢?

 

另一方面,即使是保育政府拥有的历史建筑也非零成本的。例如:政府保育中区政府合署建筑群、美利大厦及中环街市等,在写字楼供应已经非常紧绌的中环,就会少了甲级写字楼/商业楼字的楼面面积供应。市民大众愿意承担多少保育成本呢?

 

当然,我们不能单以经济效益去看保育,我们重视香港这个城市的文化涵义、重视对本土历史和文化的承传。因此,如何平衡文物保育与发展,甚至达到互惠共存,不能单靠政府的意志,实有赖市民大众的认同和支持。古物谘询委员会现正就历史建筑的保育政策进行公众谘询,聚焦探讨在往前迈进时,文物保育政策的一些原则和方向。我们很想听到大家的意见,欢迎你在8月4日前透过以下渠道向我们提出:

 

网站:www.builtheritagereview.hk
传真:2189 7264
电邮:comment@builtheritagereview.hk
邮寄:九龙尖沙咀弥敦道136号古物谘询委员会秘书处

 

(以上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7月27日在其网上专栏发表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