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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捍卫法治

2014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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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袁国强

代主席、各位议员∶

 

首先多谢各位议员就法治和律政司工作范畴所发表的意见,鉴于时间关系,我只会就几方面的意见作出扼要回应。

 

第一方面是有关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中心的措施,施政报告第31段开宗明义指出,特区政府将会继续积极推广香港的国际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提升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地位。律政司在这方面的重点工作包括成立一个新的委员会,名称暂定为「仲裁谘询委员会」,就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仲裁服务中心的发展和推广,探讨往后的策略和作出整体的调整。

 

在日前的辩论期间,有议员曾提及律政司希望成立的「仲裁谘询委员会」,表示担心委员会会否被用作拖延发展香港作为国际仲裁中心的借口,我可以肯定地正面回应,律政司绝对没有意图将即将成立的「仲裁谘询委员会」作为借口,从而拖延香港作为国际仲裁中心的发展。相反,律政司一直与业界保持紧密联络,积极在香港、内地、海外推广香港的仲裁、调解和其他相关服务。计划成立的「仲裁谘询委员会」,成员将来自法律专业、仲裁界的人士、主要仲裁机构的代表,以及其他相关持份者。谘询委员会将有两项主要职能,第一项是考虑在亚太区推广香港仲裁服务而持续推行和新推行的措施,并就该等措施提供意见及作出协调,这样做有助各方面举办的多项推广活动,可以为香港法律界或仲裁界带来最大的裨益和协同效应。

 

委员会第二项主要职能是提供一个平台,讨论法律或仲裁界就香港作为区内主要仲裁中心的定位所提出的事项,包括推广香港的仲裁服务。我们相信委员会将有助协调律政司和相关持份者的推广工作,同时可以令律政司更掌握本地、内地和国际仲裁界的新发展,有助规划新的推动工作。

 

郭荣铿议员在他的演说中提到发展香港作为仲裁中心的相关事宜,建议向香港的仲裁机构提供更多资源和其他方式的支持,律政司原则上支持这个政策方向,实际上亦会在律政司能力范围内尽量提供协助。郭议员亦提及仲裁服务在内地,包括前海和南沙的发展,郭议员认为香港仲裁服务的强势在香港,所以应集中在香港发展仲裁业务和相关服务,我希望郭议员和其他立法会议员明白两点。第一,律政司并无忽视仲裁界在香港的发展,但认为不可以忽略在内地重点城市和海外重要地区的发展。第二,推动仲裁服务在前海、南沙等内地城市的发展,并非律政司独断独行的措施,而是因应法律界和仲裁界意见而推行的政策。此外,因应上海自贸区的成立,以及内地其他地方亦可能在未来成立类似的自贸区,香港仲裁服务在内地的发展,业界和律政司都认为需要探讨新方向。

 

第二方面我希望作出回应的,是律政司的刑事检控工作。在处理刑事检控工作时,律政司的检控人员是独立和专业地履行基本法第63条的宪制责任,确保刑事检控工作不会受任何政治或其他因素影响。近日就李慧玲事件,有很多传媒报道,当中甚至有报道说,有个别人士指称律政司在去年就涉及某一位传媒人士提出的刑事上诉,背后有政治原因。我希望在此明确向社会大众和各位立法会议员指出,该上诉决定完全基于法律观点的考虑,也是当时的刑事检控专员在考虑处理该刑事案件的独立外判资深大律师的法律意见后,所作出的独立专业决定。换言之,该上诉决定绝不涉及任何政治因素,亦不可以与新闻自由扯上任何关系。

 

第三方面我想回应的是有关政改的问题,我希望用两点回应刚才议员提及的一些事项。

 

首先,我希望再次强调,特区政府绝对有诚意推动政改工作,谘询并非指称或所谓的「假谘询」。我在农历年前在报章的撰文,讨论「公民提名」和「政党提名」,目的绝非扼杀政改的讨论空间,相反是希望从法律角度提出相关观点,从而令社会各界就政改的讨论能更加全面、更加持平、更加包容。

 

第二,任何地方政改的问题都有政治考虑,但亦有法律角度,两者不可或缺。就香港特区这个情况,基本法的宪政性质和法律条文必须得到充分尊重和落实。因此,当我们三位政改谘询专责小组成员讨论法律议题时,绝非以法律包装政治,而是希望社会上的讨论不会偏离基本法,我亦不希望日后再有人以政治的晃子,遮盖违反基本法的建议。

 

梁继昌议员提及法治的问题,问及香港特区政府有否执行英国著名大法官Lord Bingham《The Rule of Law》那本书里提及法治的要旨,我的答案很简单。第一,我完全理解和知悉Lord Bingham就法治的说法,其实在去年年底一次我参加年青人的活动时,我最后特别向当时的年青人介绍Lord Bingham这本著作,希望他们多些关注法治的事情。第二,律政司一直致力维护法治,无论在提供法律意见、代表政府进行诉讼、处理刑事检控工作,或者是草拟法例条文这些相关工作,律政司一直以维护法治的大原则为最终依归。另外,我们的司法覆核制度亦可以确保政府依法施政。法治不是一个口号,亦不应停留在一个口号的层次,而应该整个社会,包括政府和各界,以实际行动维护我们的核心价值。正如律政司过往多次强调,律政司会以身体力行的方法,捍卫香港的法治。

 

陈家洛议员在发言期间提及郝铁川先生昨日一篇文章,更加质疑我作为律政司司长为何不公开回应,质疑我是否默认郝铁川先生的观点。若依据陈议员的逻辑,我想我不能不回应陈议员的指控,否则他可能再次以为我默认他的观点。我的回应很简单很直接,我不认同陈议员扣帽子性的言论。

 

梁国雄议员问及基本法的修改问题,亦提及我们会否如实反映在政改谘询期间所有收到的民意。正如我们小组以前在多次场合提到,我们在谘询期结束后,一定会如实反映香港市民的意见。

 

最后的提问是关于我主持的性别承认小组的工作。不错,上次在委员会会议时,我曾说当时未开会,所以不能交待工作时间表。现在我可以向本会各议员报告的情况是,我们已进行了第一次会议,我们的决定是各委员,包括政府人士,会各自首先将所有涉及性别承认可能会影响的法律问题,列一张最详细、最全面的清单,希望在下一次会议可以包括所有大家在不同方面可以想到的法律问题,然后用该清单订一个时间表,希望尽快就不同方面作出全面比较研究,亦希望与相关持份者可以见面。

 

代主席,本人谨此陈词。

 

(以上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2月14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致谢议案(第五节:管治、政制发展及地区行政)辩论的致辞全文。)



2014施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