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劳资共融面对转变
2011年04月29日
行政长官曾荫权
今年的五一劳动节特别有意义。法定最低工资将全面实施。这是本届政府一项重要施政承诺的实践,亦是保障本港基层劳工权益的里程碑。
法定最低工资由讨论、酝酿、到最终落实,走过一条不简单的道路。2004年,政府率先规定,政府服务的承办商给予非技术工人的工资,不可以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然后又将这个做法推广到公营机构及资助机构。
2006年,我在《施政报告》中宣布在商界推行「工资保障运动」。到2008年,我正式宣布展开法定最低工资立法工作。去年年中,法例获得通过。
社会共识弥足珍贵
随着政府致力推进基层劳工的工资保障,社会整体的观念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市民对于保障低收入工人的工资,以及企业在这方面的社会责任,渐渐凝聚共识;并且认为在工资保障和维持经济竞争力之间,是可以取得适当的平衡。
这种社会共识,弥足珍贵,不但有助社会和谐,亦可以为香港经济发展创造更稳定的环境。
不过,实施法定最低工资,无疑会带来适应的问题,就像船驶进未曾航行过的水域。因此,为准备法例实施,劳资双方都要经历不少调整,当中会出现不少疑问、担忧以至争拗,但这些过渡期间出现的问题始终会过去,亦无损法定最低工资对社会整体的正面影响。
关怀基层分享成果
我很明白,当有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改变时,相关界别都会尽力保障固有利益和争取扩大利益;加上香港日益复杂的政治环境,有时讨论难免会变得尖锐。更有甚者,是将劳资双方对立起来,以标签取代说理。
但劳资关系从来不是你赢我输的零和游戏:没有员工,老板的生意也做不下去;没有雇主投资,最低工资再高也没有意义。我深信,只要劳资关系趋向融和,就可以共同积极面对转变。
法定最低工资的实施,带来的除了是基层劳工薪金的实质提升外,更代表香港在关怀基层、分享经济成果的理念上,踏出新的一步。
(以上为行政长官曾荫权4月29日出席劳动节酒会的致辞全文摘要,标题为本网站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