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型大小
预设字体大小 较大的字体 最大的字体 订阅RSS 进阶搜寻 网页指南 流动/无障碍浏览 English 繁体 简体

国民教育设三年开展期

2012年04月30日
     教育局建议小学及中学分别于2012至13学年及2013至14学年开始推行德育及国民教育科课程,但为使学校有充裕时间筹备和规划,教育局让学校以三年为「开展期」。即小学最迟于2014至15学年及中学在2015至16学年作出适切安排。
 
     教育局局长孙明扬今天(4月30日)接纳课程发展议会修订的小学及中学「德育及国民教育科」课程指引。德育及国民教育科为学生提供更有系统、整全而持续的学习经历,照顾其成长需要,并以价值观和态度为导向,培育学生的品德及国民素质。
 
     教育局向学校发出通告,建议小学及中学分别在2012至13学年及2013至14学年开始推行。为使学校有充裕时间筹备和规划,教育局让学校以三年为「开展期」,即小学最迟于2014至15学年及中学在2015至16学年作出适切安排。
 
     在三年「开展期」内,中、小学须依据课程指引,并按学校的实际情况,为全面推行本科作好规划和部署,包括课程规划、成立本科教学团队、发展学与教资源等,并反映在「学校发展计划」和「学校周年计划」中。
 
     在全面推行后,在小学至初中(中一至中三)学习阶段,学校会依据课程指引,弹性安排总课时的3%至5%(即每周安排约一至两节)推行本科。
 
     在高中学习阶段(中四至中六),学校可以作出弹性安排以充分处理本科的学习目标,由于现时「其他学习经历」下的「德育及公民教育」、「社会服务」和「与工作有关的经验」已占总课时最少5%(三年内共135小时),因此学校在规划时不需硬性安排固定课时。
 
     教育局将为学校提供一系列学与教配套措施,包括一项额外的「德育及国民教育科支援津贴」、制作及增润学与教资源,以及举办本地及内地专业发展课程。
 
     津贴是一次性现金津贴,每所资助/官立/按位津贴/直接资助(直资)中、小学及特殊学校可获得53万元津贴额,学校可运用这项津贴聘用教学人手或雇用服务,以及购置有关德育及国民教育科的学与教资源。


香港地质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