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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简化民商案取证手续

2016年12月29日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今日与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深圳签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的安排》,以便两个司法管辖区诉讼人在民商事案件中,更有效率和明确地取得证据。
 
袁国强在深圳签署安排后会见传媒,指两地有法律框架就案件相互要求取证,但行政手续较为复杂。新安排简化程序,由政务司司长办公室辖下的行政署直接联络内地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可节省时间。
 
本港去年初与最高人民法院展开磋商,根据两地民商事案件审判的实际需要,订立安排;此举并不改变两地关于民商事案件取证方面的法律。
 
被问及高铁「一地两检」问题,袁国强表示,两地一直商讨当中的法律和操作安排。他期望商讨尽快完成,在港进行谘询。
 

法律安排

法律安排:  袁国强在签订取证安排仪式上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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