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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仓须消除火警隐患

2016年07月08日

消防处与多个部门的人员今日与迷你仓业界代表会面,表达对迷你仓火警隐患的关注。跨部门队伍巡查时发现不少迷你仓违反法例,会尽快要求经营者纠正。

 

消防处副消防总长曾永鸿会见传媒时表示,巡查工作预期两个月内完成,初步发现不少迷你仓有违例情况,包括消防通道狭窄、逃生距离过长、消防喉辘覆盖范围不足、消防装置运作受阻等。

 

各部门在会上向业界提出尽快落实管理措施,以提升迷你仓安全,包括加强迷你仓的管理和保安人手,确立良好系统,妥善管理租户存放的物品,尤其应禁止危险品。

 

曾永鸿表示,政府要求经营迷你仓人士加强员工的防火训练,并确保有关处所的消防系统和电力装置有效操作。政府计划修改法例,提升旧式工业大厦和迷你仓处所的安全。

 

他说,迷你仓经营者有其商业考虑,但不能凌驾公众安全和利益。政府决心妥善处理迷你仓安全问题,希望业界全力配合。

 

与会的部门包括消防处、屋宇署、劳工处和地政总署。地政总署代表表示,如发现迷你仓属违规改建,署方会向业权人士发出警告信,要求在限定时间内纠正,否则会部署「钉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