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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聘非法劳工判监

2016年06月21日

一名雇主聘用非法劳工,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一项雇用不可合法受雇人士的控罪,被判监禁两个月。

 

入境事务处人员4月7日巡查旺角一间餐厅,拘捕一名受雇的印尼籍女子。她持「行街纸」,为免遣返声请人士。她被控在港受遣送离境令规限,未获授权在港接受雇佣工作,被判监禁15个月又两周。

 

该处强调,雇用不可合法受雇人士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35万元和监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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