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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栋国:表达意见须尊重他人

2015年10月08日

保安局局长黎栋国表示,市民有表达意见的权利和自由,但在表达时应尊重其他人的权利和自由,也不应越过法律容许的底线。

 

黎栋国今日在北京会见传媒时说,警方立场明确,所有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士,不论身分,也要遵守香港法律,铁路公司也有一套附例,不会容忍任何非法行为。

 

他说,不想看见任何冲击事件,港铁公司会就携带大型行李作出检讨,如有需要,执法部门乐意给予意见,他相信港铁定会妥善处理问题。

  

谈及今日拜访海关总署,会否提及加强打击水货客走私,黎栋国说双方有明确的共同意愿作出有效部署,组织专项行动,打击各种形式的罪案。

 

关于访京行程,黎栋国说明日会与港澳办领导会面,并获国家领导人接见,过去几次访问活动均有类似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