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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国强:适时处理检控工作

2014年11月05日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示,会就「占中」涉及的违法行为,继续与警方保持沟通,适时处理检控工作。为更有效率处理有关「公众秩序活动」的案件,并保持处理方式一致,律政司刑事检控科设有专责处理这类案件的小队。
 

袁国强今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答覆议员提问时指,律政司去年9月发表新修订的《检控守则》,提醒检控人员如有人声称他们所干犯的罪行是行使宪法保障的自由时,或需作出特别考虑。

 

他表示,《检控守则》没有要求「公众秩序活动」案件须经过特别程序处理,才可作出检控,故《检控守则》增订后不会使检控程序更繁复或费时,也不会在搜证方面向警方提出新要求,拖长决定提出检控的时间。

 

检控人员一直严格遵照《检控守则》处理检控和相关工作,所有检控决定均按照法律、《检控守则》和证据作出,不受政治、传媒或公众压力影响,处理「公众秩序活动」的违法行为时也不例外。

 

袁国强重申,律政司任何时候都会尽力、尽快为执法机关提供法律意见。不过,就每宗案件给予法律意见所需的时间,取决于多项因素,包括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

 

根据警方数字,去年9月至今年6月,共有5,529场公众活动,截至9月8日为止,涉及检控的公众活动有12宗,被检控的示威人士共1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