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订印花税条例,落实政府收紧新住宅印花税机制下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提供的豁免安排;法案今日刊宪, 6月7日提交立法会。
豁免安排已于4月12日生效,订明若以一份文书取得单一住宅物业,不论连同泊车位与否,而买家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并在取得有关住宅物业时,不是任何其他香港住宅物业的实益拥有人,有关交易可按较低从价印花税第2标准税率缴税。
若买家以一份文书取得多于一个住宅物业,有关交易将不获豁免,须按15%新住宅印花税税率缴税。
税务局可参考获批准的图则、公契、占用许可证和相关文件,决定何谓单一住宅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