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公屋居民分别向房屋署少报工作收入和没有申报拥有房产,因而被检控。房屋署提醒所有公屋居民必须如实申报收入和资产。
宝达邨一名公屋居民填写入息申报表时,没有申报花红和津贴等非固定收入,被控忽略提供入息申报表指明的详情。他昨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罪成,罚款14,000元。
另一名油塘邨公屋居民填写资产申报表时,没有申报拥有一个工业房产的业权及其净值,被控忽略提供资产申报表指明的详情。他昨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罚款15,000元。
在公屋居住满十年或以上的住户须每两年申报入息,若其家庭总入息超逾资助入息限额,便须缴交倍半或双倍净额租金另加差饷。
缴交双倍净额租金另加差饷的租户须在下个申报周期申报资产,若其家庭资产净值超逾指定限额或选择不申报,他们便须迁出。
房屋署指住户申报前应仔细阅读入息及资产申报表的内容和填表须知,并按指定方法计算其收入和资产,否则可能触犯《房屋条例》,且被追讨因资料不正确而少付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