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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议成立法定航运机构

2014年01月15日

行政长官梁振英建议成立新的法定航运机构,发展高增值航运服务,以善用香港的优势。

 

梁振英今日(1月15日)发表施政报告时表示,未来一年,政府将进一步厘定新机构的具体功能、架构和财政安排,并谘询业界,尽早开展立法程序。

 

他说,香港在多项航运服务方面有极大优势,包括船舶注册、管理、买卖、代理、船舶融资,以至海事保险、法律和仲裁等业务。较早前完成的《提升香港作为国际航运中心地位》顾问研究建议成立新的法定航运机构,发展高增值航运服务。

 

面对航空业的迅速发展,他表示,会研究成立民航训练学院,为本地及区内航空业界培养人才,促进交流,提升航空运输的安全水平和效率。

 

谈及物流业发展时,梁振英说,政府已在屯门西预留10公顷土地作为物流用地,同时在新发展区划出土地发展现代物流,并会继续改善港口设施、提升运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