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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会批准两免费电视牌照申请

2013年10月15日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宣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原则上批准奇妙电视有限公司及香港电视娱乐有限公司提出的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的牌照申请,而香港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的申请则不获接纳。当局审批申请时,考虑了一篮子相关因素,并认为以循序渐进方式为免费电视市场引入竞争,是审慎和符合公众利益的做法。 


   苏锦梁今天(10月15日)在记者会上说,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审批三项申请时,考虑了一篮子相关因素,包括《广播条例》的规定、通讯事务管理局发出的申请指南中所载述的评核准则,以及整体免费电视市场持续经营环境。考虑因素还包括顾问就引入新竞争者对免费电视市场竞争环境影响所作的报告(包括对各申请机构竞争力的评估)、相关机构的申述和回应、公众意见,以及政府现行的广播政策等。 
 
   有关决定符合政府既定的广播政策,即在引入竞争以及增加节目选择和种类的同时,尽量减低对免费电视市场带来负面影响。他强调,现阶段并非三宗申请均获批准,但不排除日后会因应市场情况,适当地引入更多免费电视营办商的可能性。
 
   他表示,行会根据多项客观评审准则评核申请机构提交的建议书,准则包括申请机构的财政能力、节目投资、节目策略和制作能力,以及技术水平等。
 
   奇妙电视和香港电视娱樂的申请获原则上批准,但仍须待行会在第二阶段进一步检视他们的申请,并作出最终发牌决定。
 
   苏锦梁相信,如奇妙电视和香港电视娱樂在第二阶段正式获发牌照,将有助增加本地节目制作方面的投资,为观众带来更多元化的节目选择,亦可为创意产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他指出,这次是本港近40年来,首次为免费电视市场引入更多竞争,令本地免费电视台的数目大幅增加至四个,观众有更多视听选择,相信是市民所乐见的。
 
   政府和通讯局下一步的工作,是要求奇妙电视及香港电视娱乐提交进一步资料,并与两间机构商讨拟议牌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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