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执法机关再次查获有企业以饲料用油混和食用猪油,制成食用猪油在当地出售。食物安全中心表示关注事件,并已即时跟进,防止涉事猪油与相关产品在本港出售。
中心留意到有关正义公司出品劣质猪油包括「维力清香油」、「维力香猪油」、「正义香猪油」的报道后,主动联络台湾当局索取资料。
为审慎起见,中心已引用《食物安全条例》,要求食油进口和分销商在指定限期内提供纪录,调查有问题的猪油是否在本港出售。
调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关猪油产品,会即时全数封存,再作相应跟进。
中心会知会业界,呼吁业界主动停止使用、加工和出售怀疑与事件有关的食油或食品,并将问题食品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