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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猪油事件循刑事调查

2014年09月12日

香港怀疑有生产商以非食用猪油作为食用猪油出口到台湾,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指此事非常严重,或涉犯罪行为,当局正循刑事方向调查。

 

高永文今日出席电台节目后对传媒说,本港食油生产商须持食物制造工场牌照,处理猪油的工场则须申领厌恶性行业牌照。但本港现时并无同时持该两种牌照而可合法生产食用猪油的生产商。

 

谈及调查劣质猪油流入市面的情况,高永文指涉及公司数目众多,而且多是小型公司,没有妥善储存单据和相关资料,食环署要求他们提供资料时遇上困难。当局认为有需要按现行法例,与相关行业建立一套更快速有效的沟通机制。

 

他强调当局可按法例要求公司提供单据,并可起诉不合作或蓄意不提供资料的人士。

 

高永文又指,当局正研究如何防止「回收油」或「厨余废油」被用来制作食油,会考虑追踪所有废油回收,或采用更具阻吓性的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