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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会倡低收入补贴应鼓励就业

2013年11月11日
   由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主持的扶贫委员会今天(11月11日)召开第八次会议,同意低收入补贴在设计方面,应以鼓励就业及支援在职贫穷家庭的儿童向上流动为原则,亦须设立经济审查,确保有限资源用于最需要关注的组群。
 
   政府在会议中就低收入在职家庭补贴的具体设计,听取委员的意见。会上重温《2012年香港贫穷情况报告》内有关在职贫穷住户的社会经济特征。
 
   委员知悉,计及恒常现金政策介入后,仍处于贫穷线下的非综援在职住户的家庭人数通常较多(84%是三人或以上),平均每户1.1人在职,显示大部分住户由唯一收入支柱的成员供养至少另两名家庭成员。这些在职家庭成员约八成是全职雇员,多从事低技术工作。此外,组群中逾31%住户成员是儿童。
 
   委员同意低收入补贴的设计原则,应鼓励就业和支援在职贫穷家庭的儿童向上流动,亦同意须设立经济审查,确保有限资源用于最需要关注的组群。他们同时深入讨论低收入补贴的受惠资格如何厘定,和政府其他现金援助项目的关系。
 
   林郑月娥表示,政府会参考委员的意见,积极推展相关工作。由于制订和落实低收入补贴的操作细节需时,预计难以在短期内实施。政府会在明年《施政报告》内交代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