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表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将研究改善强积金规管机制,保障雇员免因投诉雇主拖欠强积金供款而遭不合理解雇。
刘怡翔今日回答立法会议员陆颂雄提问时说,因应最近收到的意见,积金局重新探讨雇员因投诉违规雇主而遭解雇的情况,正计划联系劳工处,参考他们执行《雇佣条例》处理不合理或不公平解雇情况的经验,研究改善强积金规管机制,妥善处理雇员因投诉雇主拖欠供款而遭不合理或不公平解雇的问题。
按现行机制,除非得到投诉人同意,积金局不会在调查过程中向雇主披露投诉来源或投诉人身分。积金局也会调查匿名投诉。
刘怡翔说,根据积金局纪录,2016至17年度收到3,399宗投诉雇主的个案,2014至15、2015至16年度则分别有3,695和3,834宗,主要涉及拖欠供款、没有参加计划、未有提供供款纪录、没有通知受托人雇员已离职和错误扣减工资作强积金供款等。
检控数字方面,2014至15、2015至16、2016至17年度分别有575、457和433宗。积金局在这三个年度,每年为雇员讨回超过1.3亿元强积金供款。
刘怡翔指,投诉数字并无上升趋势,积金局会不时检讨调查和检控雇主拖欠供款怀疑个案的政策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条文,并定期与律政司会面,以便更有效打击违规雇主,加强保障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