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金融领导委员会名单,委员由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委任,任期两年,今日生效;财政司司长担任主席。
行政长官于竞选政纲中提出,政府在货币稳定、金融安全与监管、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等政策和工作,应承担更积极主导角色。金融领导委员会因此成立,就上述领域讨论策略性和前瞻性建议。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为委员会提供秘书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