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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罗马尼亚签订税务协定

2015年11月18日
签署协定

签署协定:  曾俊华(左)与罗马尼亚公共财政部副部长Attila György(左二)就避免双重课税签署协定。

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今日在布加勒斯特代表特区政府与罗马尼亚就避免双重课税签署协定。曾俊华说,协定阐明双方征税权,有助投资者更有效地评估其跨境经济活动的潜在税务负担,并进一步鼓励两地公司的营商投资。

 

按照协定,罗马尼亚居民在香港所缴的税款,可以从罗马尼亚所征收的相关税项中获扣减。香港公司从罗马尼亚设立的常设机构所得的利润,如果源自香港,在罗马尼亚所缴纳的税款,可根据香港的税务法例从香港所征收的相关税项中抵免,从而避免双重课税。


罗马尼亚向香港居民征收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税税率,会由16%降至最多3%。香港居民从罗马尼亚收取的股息收入预扣税税率,也由16%降至最多5%。

 

香港居民从罗马尼亚赚取的利息收入预扣税税率,只要香港没有就利息收入征收预扣税,会由现时的16%降至0%;如果香港征收利息收入的预扣税,罗马尼亚向香港居民征收利息收入的预扣税税率则以3%为上限。

 

另外,香港的航空公司经营往来罗马尼亚航线,只须就有关利润按香港税率缴纳香港利得税,无须在罗马尼亚课税。罗马尼亚也豁免香港居民就国际航运赚取的利润缴税。

 

这份协定是香港与贸易伙伴签订的第33份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双方完成批准程序后便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