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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积金引入预设投资策略

2015年11月11日

政府建议优化强积金的预设投资安排,规定受托人提供一套高度划一、设有收费管控的预设投资策略。有关条例草案周五刊宪,本月25日提交立法会首读。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张国财今日在记者会上介绍建议,指草案如获立法会通过,可望在明年底推行。

 

张国财说,预设投资策略采用环球分散和随年龄降低风险的投资原则,设有两个基金,包括「核心累积基金」和「65岁后基金」,投资本地和海外市场。随着强积金计划成员步向退休年龄,受托人须相应减低较高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

 

条例生效后,新计划成员如没作出投资选择,其强积金累算权益会直接投资在预设投资策略。另外,根据过渡安排,现有计划成员如没作出投资选择,其累算权益同样转移至预设投资策略。受托人日后也必须容许其他计划成员选择此策略。

 

预设投资策略引入法定收费管控机制,规定受托人收取的管理费用总额不得超过每年净资产值的0.75%。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指出,建议收费上限仅起步点,政府预期收费上限能有指标作用,促使其他强积金基金全面减费或整合,这有助巩固强积金制度作爲就业人口的退休保障制度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