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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一日全面推行胶袋收费

2015年03月15日
准备就绪

准备就绪:  环保署人员到各区零售店铺,向商户派发宣传物品介绍法例要求,提高他们对胶袋收费的认识。

为鼓励市民减少使用塑胶购物袋,4月1日胶袋收费将全面推行。全港所有商户,不论其业务规模和性质,除可豁免收费的情况外,在零售货品时向顾客提供塑胶购物袋,便须向顾客收取不少于五角的费用,有关收费由商户保留。

 

在首个月,对于未有遵守法例规定的商户,环保署会先作口头警告,如商户未有纠正违规行为,才会采取执法行动。第二个月起,若发现违规情况,采取执法行动前将不会再作警告。

 

基于食品卫生理由而使用的胶袋,例如盛载无包装、非气密包装、冰冻或冷冻食品的胶袋,可获豁免收费。用于预先包装的胶袋也可获豁免,而随服务提供的胶袋则不在规管范围之内。

 

环保署表示,法例内订出的豁免措施已充分照顾巿民日常所需和一般商户的营商方式,并呼吁即使在可豁免收费的情况下,商户或市民也应尽量少用胶袋。

 

新措施生效后,该署人员会巡查各区零售点,以顾客身分检视商户有否遵守新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可被罚款2,000元。

 

更多有关胶袋收费的详情,可浏览环保署的专题网页,或致电3152 2299查询。



塑胶购物袋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