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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需回收及转废为能兼备

2013年05月12日
   环境局局长黄锦星说,兴建焚化炉和转废为能的设施,现时尚有法律过程未完结,需要待程序完成才可推展。政府参考其他先进的城市的经验,要在回收和转废为能或堆填的末端处理两方面兼备,才可达致环保和可持续的做法,并呼吁大家留意资源循环蓝图将详细谈到这个愿景。
 
   黄锦星今天(5月12日)出席电台节目后会见传媒时说,香港和其他城市一样,对于转废为能设施的关顾和对地区的影响,都表达关心和意见,很多地方希望兴建设施之余,亦能向当地社区提供正面的设施,而屯门的污泥处理设施是转废为能的好例子,政府希望做到转废为能、环保和多赢的社区设施。
 
   被问到龙尾泳滩时,黄锦星表示,团体对《环境影响评估条例》两条条文提出诉求,其一是要求环保署署长对过去环评申请时,相关文件有否错漏或不完整的地方作检视,署长上星期已回覆诉求,结论是与专业部门详细检视过去提交的文件而作出的。
 
   另一诉求是要求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检视,就这项已有环境许可证的工程,如果继续施工及根据现时的状况,会否有机会造成对人、生态、或动植物的影响大于当时的预计。他说,相关人员很认真和专业地去作检视,需要时间处理。
 
   至于更换柴油商业车,黄锦星说,政府与业界和议员有密切沟通,大家支持社会整体健康和空气质素改善的大方向,但认为可以微调特惠补偿,以至有空间商榷时间,政府对此持开放态度,希望稍后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可以听取多些诉求,优化方及尽快达致双赢局面,既改善路边空气质素,同时就业界的诉求有更平衡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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