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示,推进香港与内地司法互助的工作需同时兼顾「一国两制」和国际发展,订立任何新框架均影响深远,必须谨慎处理。
袁国强今日在西安出席研讨会时向传媒表示,两地法律制度不同,无论民商事或刑事协作,都有不同挑战,需继续商讨。
他说,在民商事司法互助方面,不仅要顾及「一国两制」下香港和内地法律制度的差异;香港也是国际金融中心,要顾及国际视野;国家发展「一带一路」也涉及国际层面,因此须同时兼顾香港和内地的法律制度,以及全球发展。
袁国强表示,一些国际条约都是主权国间的司法协作框架,在一国之内的协作先例相对较少,因此,要研究可作参考的原则或新的法律理论等,也是一项挑战。
问及发展大湾区所需的法律框架,袁国强指,大湾区尚在规划中,日后的法律框架还需仔细研究,但相信司法合作将迎来很多机遇,律政司会和内地相关单位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