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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委会分组选举提名期周二开始

2016年11月03日

2016年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提名期下周二开始,11月14日结束。
 
选举事务处表示,获提名人士须为地方选区已登记选民,并已登记为有关选委会界别分组/小组的投票人,或与该界别分组/小组有密切联系。
 
提名表格须由最少五名已登记投票人签署。获提名人士须亲自送交提名表格和1,000元选举按金予选举主任。
 
提名表格可于各区民政事务处、选举主任办事处、选举事务处位于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10楼或观塘道392号创纪之城第6期23楼的办事处索取,或从选举事务处网站选举网站下载。
 
查询可致电选举热线2891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