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管理委员会要求立法会选举参选人签署确认书,确认拥护《基本法》,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副局长陈岳鹏指此举绝非政治审查。
陈岳鹏今日出席活动后向传媒说,选举主任需按法例裁定提名是否有效,当中包括参选人需作出法定声明,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
他说,确认书有助选举主任确定参选人明白声明内容。如参选人不签署确认书,选举主任需考虑是否按法例赋予的权力,向参选人索取更多资料,需要时会征求法律意见。
陈岳鹏希望参选人配合,强调这些资料有助选举主任作出决定,使选举制度更加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