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在行政长官办公室签署《2016年香港教育学院(修订)条例草案》,香港教育学院明日更名为香港教育大学,成为本港第十所大学和第八所公帑资助大学。
法案5月19日获立法会三读通过,经行政长官签署和刊宪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