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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会利益 需适度有为

2015年08月25日

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为香港社会利益,特区政府有责任有为地去做一些事情,并指四、五十年前的经济理念在今日是否仍适合时宜,值得讨论。

 

梁振英今日出席行政会议前对传媒说,周边国家和地区政府在推动当地经济,以及支援企业在本地和外国竞争方面,均十分有为。

 

过去三年,每年施政报告有关经济的一章,都解释政府如何适度有为发展香港经济,从而改善民生,在一些容易出现短缺的范畴上,包括产科服务、奶粉,还有住宅单位等,因为短缺而影响到广大市民的利益,特区政府便有责任做一些事情。



本届政府上任第三年施政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