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必须按《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落实普选,任何在这框架外实行普选的想法都是不切实际的。
梁振英今日对传媒说,社会必须认清事实,如果2017年未能落实普选,不知道2022或2027年能否有普选;而在2017年根据人大《决定》落实普选后,不等于以后不能根据《基本法》附件进一步修改普选方式。
他重申,2017年根据《决定》落实普选,一定较原地踏步由1,200人选举委员会选出行政长官的方式更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