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对今天泛民议员在立法会行政长官答问会中集体离席表示遗憾。
行政长官办公室发表声明称,严格按照基本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解释和决定,在2017年落实行政长官普选是中央政府、行政长官、特区政府和广大市民的共同愿望。
任何方案必须按上述规定和决定制订,才能称为「真普选」方案,偏离上述规定和决定的提议并不具备法律基础。
声明又说,根据基本法第45条规定,「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因此,提名权专属提名委员会。
声明亦指,行政长官办公室已就有人在立法会投掷玻璃器皿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