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示,大律师公会在政改意见书中排除公民提名,其方案由法律观点出发,以事论事。
袁国强今日会见传媒时表示,基本法第45条用字清晰,他较早前已在报章撰文,解释公民提名和政党提名在法律上难以符合基本法。
问及公民推荐是否可补提名委员会不足之处,他指这须视乎推荐的形式和细节,难以一概而论。他重申,方案如削弱或绕过提委会的实质提名权,有可能违反基本法。
至于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门槛,袁国强强调,从法律角度来说,重点是确保制度的整体设计没有不合理的规范,门槛高低只是考虑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