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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与公民事务

功能界别选民应检视投票资格

功能界别选民应检视投票资格

2012年08月01日

     选举事务处今天(8月1日)致函功能界别的组成团体,要求它们提醒会员,如不再符合资格登记为所属功能界别的选民,切勿在9月9日举行的立法会选举中的功能界别选举投票,否则会触犯选举法例。
 
     今年的正式选民登记册已于7月18日发表,若组成团体发现有会员因会籍或其他资格变动而丧失投票资格,应尽快通知有关会员切勿在选举中投票,并提交已更新的会员资料予选举事务处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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