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060512tc08003
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
2006年5月12日
*
*
管理
*
长沙湾市场设登记制度
*

     为加强长沙湾副食品批发市场的管理,打击在市场内非法卸下淡水鱼的活动,渔农自然护理署由5月中开始推出新措施,加强批发市场的保安。

 

     由5月15日(周一)凌晨零时起,市场管理人员在所有进入批发市场的人士及车辆进场前,登记其资料,并加派保安员执行登记措施。

 

     渔护署助理署长廖季坚今天表示,渔护署有责任妥善管理市场,保障正当的交易活动及确保指定的进口食物附有所需的证明文件;并表示,与批发市场商贩一直磋商,商贩也同意有需要加强管理措施。

 

     他表示,经考虑有关的意见及权衡优先次序后,认为应首先在长沙湾副食品批发市场实施新措施。

 

     根据批发市场的租用协议,所有租户必须遵守由渔护署订定、包括在租用协议内的《长沙湾副食品批发市场管理规则》。

 

     该管理规则列明,只有市场租户、其获授权雇员或合法代表方可在市场内进行交易;只有与市场内交易有确实关系的人士方可进入市场。

 

     根据规则,渔护署可设立登记计划登记打算在市场内购买新鲜食品的人士,并规定只有已登记的人士才获准进入市场。

 

     渔护署将加派保安员协助市场内的商贩遵守加强保安管理的措施。商贩、其雇员及经常使用市场设施的人士,也可事前申请进入市场的证件,以减少进场前登记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