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今天(2月18日)宣布,2月28日拍卖45个车辆登记号码,包括43个传统车辆登记号码及两个自订车辆登记号码。
成功竞投人士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公司注册证副本,以及划线支票并注明收款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买主须在竞投完成后,立即以划线支票缴付买价,并填妥车辆登记号码发售备忘录。文件一经签订,即不能更改文件内的资料。
车辆登记号码只能配予以买主名义登记的汽车;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的英文字母、数目字及空位的排列方式是不可以更改的。
买主须于拍卖日后12个月内,向运输署署长申请将有关号码配予其名义登记的汽车;如未能遵行有关规定,其分配将被取消。
拍卖会湾仔香港会议展览中心L4楼S421会议室举行,车牌拍卖重要事项须知,可浏览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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