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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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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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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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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电讯服务统一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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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讯管理局

     电讯管理局今天(10月19日)宣布,合并公共非专利电讯服务牌照和服务营办商牌照,规管所有以服务为本的公共电讯服务。新的发牌制度由本月30日起实施。

 

     该局表示,合并公共非专利电讯服务牌照和服务营办商牌照,能以单一牌照、统一的牌照条件和收费,规管公共电讯服务,包括对外电讯服务、互联网接达服务、网际规约电话服务等。

 

     新的发牌制度由本月30日起实施,逐步以新的牌照,取代现有的公共非专利电讯服务牌照和服务营办商牌照,整个过程预计需时1年完成。

 

     现有的公共非专利电讯服务牌照和服务营办商牌照,有效至其下个周年日,届时现有牌照将由新的服务营办商牌照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