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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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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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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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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航调高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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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处

     民航处今天(9月23日)批准国泰航空及新加坡航空调高客运燃油附加费约3%,尼泊尔航空的燃油附加费则维持不变,有效期10月1日至31日。

 

     民航处由每两月审批1次客运燃油附加费,改为每月1次,以便更快反映航空油价的变动。

 

     短途航班获批准的最高水平附加费为71元,长途航班最高328元,加幅约为3%,以发机票日期为准。  

 

     民航处表示,相比国际上航空公司所收的燃油附加费平均水平,本地航线所收取费用维持在较低水平。

  

     该处7月底审理上轮附加费申请,获批的短途航班燃油附加费最高水平69元,长途航班最高3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