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090113tc06002
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
2009年1月13日
*
*

运输

*
新界的士获准调整收费
*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今天(1月13日)批准新界的士调整收费,平均增幅为4.95%,新收费1月16日(周五)�宪生效。

 

     运输及房屋局表示,考虑的士收费调整申请时,已考虑所有相关的因素,包括的士营运成本和收入的转变、市民的接受程度,以及交通谘询委员会就的士收费结构政策提出的修订建议。

 

     在批准的调整下,新界的士落旗收费由13.5元增至14.5元;车程8公里以内的跳表收费由1.2元增至1.3元;其后跳表收费将由1.2元减至1元。现时车费73.5元以上的车程,收费将会下调。

 

     新界的士今次加价的幅度,与市区的士在去年11月30日实施新收费的5.46%增幅相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