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今天(12月29日)宣布,2009年1月1日起接受第8期自订车辆登记号码计划申请,1月31日截止。如申请数目超过1,500份,运输署便进行抽签;申请表格和有关资料,可从这里下载。
每名申请人每期只能递交1份申请表,如申请人提出超过1份申请,其所有申请不获处理。
申请人可把申请表投入运输署各牌照事务处的投递箱,或邮寄至「湾仔告士打道39号夏�大厦5楼506 - 508室,运输署车辆登记号码分组」。递交申请表时,申请人毋须缴交按金。
在填写申请表前,申请人应细阅申请须知。申请人必须留意,递交申请后,不得撤回,而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的排列方式,也不得更改。
运输署将发出确认信件给申请人,如申请人在递交申请表后两周内仍未收到信件,可致电热线2804 2600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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