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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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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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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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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收费计划修订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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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场收费计划修订周五(10月24日)刊宪,包括飞机停泊在停机位以外地方,每15分钟的收费修订为80元,以及延长及改善新航点优惠安排;修订明年1月1日生效。

 

     运输及房屋局今天(10月22日)表示,修订对经济有正面影响;延长新航点优惠安排,可鼓励航空公司开办更多新航线,加强香港对外连系,从而惠及民航业和旅游业,并巩固香港作为区内国际航空枢纽的地位。

 

     机场管理局建议的修订,包括订明飞机停泊在停机位以外地方,每1停泊计算单位,即15分钟,收费80元;倘若航空公司没有提供有关飞机的飞行手册,应按机管局所知相关飞机型号最大起飞重量的最高数字,计算�陆费。

 

     为鼓励航空公司继续开办新航线,机场收费计划将延长及改善现行新航点优惠安排,至明年12月31日,让机管局可继续向开办航线来往香港与新航点的航空公司,给予�陆费回扣。优惠安排有效期,原定今年12月31日届满。

 

     修订经谘询香港航空公司代表协会,并获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