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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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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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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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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贤里列法定古迹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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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贤里列法定古迹
法定古迹:景贤里的主建筑物、花园及亭台正式列为法定古迹。

     身兼古物事务监督的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宣布,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正式把香港司徒拔道45号的景贤里,包括主建筑物、花园及亭台,列为法定古迹;有关决定今天(7月11日)刊宪。

 

     景贤里全址将交予政府,政府则以毗连面积相若的人造斜坡拨予业主,以供发展新住宅。

 

     建议的发展项目不会对该区的发展密度、交通流量、景观及绿化情况造成不良影响。

 

     该建议4月18日获城市规划委员会接纳,现正进行《城市规划条例》相关的法定程序,完成后呈交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审批。

 

     景贤里业主同意,在古物古迹办事处的监督下,复修景贤里,并负责有关的工程费用。修复工程分两个阶段进行;首阶段修复屋顶瓦件,次阶段修复外墙及内部装修。

 

     首阶段工程预计今年10月展开,整项修复工程料于2010年竣工。业主的代表正在广东省物色制造商,以烧制不同款式的屋顶釉面瓦。屋顶瓦件所需数量估计逾50,000块,烧制需时约2 - 3个月。